对地勘单位参与矿业权市场的几点思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点击数1475  更新时间:2015-04-16 16:09: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scdk404

 

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以来,很多地勘单位将地质勘查及矿业开发作为支柱产业,在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同时,重视矿业权转让工作,一些单位在矿权转让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从中看到,矿业权市场在我国近十年的转型发展中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对地勘单位来说也是一个新的领域。由于缺乏人才及经验等原因,地勘单位在矿业权转让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及薄弱环节。

1、准确把握矿权评估时机,正确选择合理的评估途径和评估方法

矿业权评估,要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当前,国内矿业权评估主要有收益、成本和市场三种途径。鉴于我国矿业权市场尚不完善,与被评估矿业权相类似的可参照借鉴的矿权不易获得。因此,目前矿权转让的评估途径主要有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成本途径主要用于探矿权评估,收益途径可用于工作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和采矿权评估。综上所述,地勘单位在转让矿业权时,首先准确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其次多与矿业权评估机构联系,多向评估专业人士咨询,积极采纳他们的正确建议,最后选择转让合理的时机,采取正确的评估途径,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2 矿权转让要重视储量评审工作

矿产资源储量是矿业权评估的基础,是十分重要的评估参数,它直接关系到生产规模和生产年限,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矿业权的价值。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申请转让矿业权时,申请人应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指的是转让采矿权要提交由储量评审机构认定的储量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的已采储量。

据此可以认为,储量评审工作是申请采矿权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也是矿权转让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可以这么说,它是矿业开发、转让的前提条件。采矿权出让转让均要有评估机构评审认定的储量,这是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强制性规定。矿业权人若不及时进行储量的评审认定,若时机有利时,有出较高价款的业主愿意受让,此时再按规定的程序申报储量评审,耗时费力,则很有可能贻误时机!

3 重视探矿权的登记延续工作

1998年,国土资源厅颁布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2000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这是地质勘查业适应市场经济,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而作出的重大改革。据此规定,矿业权是有期限的,在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及申办了延续登记期,探矿权属矿业权人所有,否则,探矿权被视作无主归属国家所有。如有些矿种,在国家限制开采的前提下,是次边际经济的,开发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一旦国家限制取消,或者作为战略性储备资源,在将来某一时期又是经济可用的。

4 矿权评估很重要,未经评估莫受让

矿业权评估的作用从实质上讲,就是为矿业权市场主体提供一种专家咨询服务。矿业权评估是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国家对矿业权评估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具有明确规定,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及《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矿业权评估服务,促进矿业权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以确保矿业权评估的客观、公正及真实性。

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必须由矿业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是硬性规定。那么,非国家出资的矿业权是否要评估呢?这方面国家虽无明确规定,但是,在目前矿业权市场处于起步的阶段,以减少投资风险,保护矿业权双方的利益的目的下是有必要进行评估。这方面,一些非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及矿业个体经营者为此付出了代价,为从事矿业经营者带来了沉痛的教训。如某省一专业水文单位,九十年代后期,看到地勘单位在黄金开发方面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便想在利润空间更大的领域发展。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草率决策,未请专业地质人员现场考察矿权评估的情况下,匆匆投入100多万元买下了一前景不明的所谓金矿,结果耗财费力,资金投入血本无归,银行催账,职工工资数月发不出来,使本来不景气的单位雪上加霜,并从此一蹶不振。事实上,转让方当时连矿业权都没有。事后反思,如果当时花为数不多的钱请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至少不会发生无证转让的“故事”

5 紧紧抓住当前发展的有利时机,实现地勘队伍发展的新飞跃

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为地勘单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发展矿业经济,找矿是基础,资金是关键,矿业开发、矿权转让是手段,而获利受益发展壮大自己则是目的。将地质勘查及矿业开发作为主业,关键的是对主业在思想认识上要予以高度重视,在资金上要有相应的投入保障,有专门的机构和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作后盾。全面判断各勘查阶段的投资机会。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争取各类地勘基金、地质大调查等项目,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主动参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精心部署,加强找矿,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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